我首先联系了我的私人理财经理,一个合作多年的朋友。
电话里,我清晰地向他下达了指令。
“将我们联名账户里,所有明确来源是我婚前财产和婚后个人劳动报酬的部分,全部转出。”
“转到我父母的账户上。”
这个操作,我早就咨询过律师。
在有明确资金流水证明的情况下,这是完全合法的婚内财产处置行为,不属于恶意转移。
我只是在拿回本就属于我自己的东西。
周浩很快就发现了。
当他试图用手机银行支付酒店账单,却发现那个他早已习惯了取用的联名账户,余额只剩下他那点可怜的薪水时,他的电话立刻就打了过来。
这一次,他的声音里不再是愤怒,而是一种压抑不住的恐慌。
“林蔓,钱呢?我们账户里的钱呢?”
我喝了一口茶,淡淡地回答:“既然你要倾尽所有去当你的孝子贤孙,那就用你自己的钱去当。”
“我的钱,一个子儿,都不会再花在你们周家任何一个人身上。”
不等他再说什么,我直接挂断了电话。
接着,我拨通了本市最负盛名的那家律师事务所的电话,预约了他们最好的离婚律师,王律师。
在律所的会客室里,我将所有的事情,毫无保留地告诉了王律师。
从婆婆擅自做主让亲戚来我家,到周浩的道德绑架,再到我精心策划的“离家出走”,以及昨天那场惊心动魄的公寓闹剧。
我还把我手机里保存的所有证据,包括周浩的辱骂短信、婆婆在亲戚群里的造谣截图,以及邻居女孩拍下的骚扰视频,全部展示给了她。
王律师听完,扶了扶眼镜,眼神里流露出欣赏。
“林小姐,你非常理智,也很有远见,为你自己保留了最有利的证据。”
她当场就为我起草了一份堪称“强硬”的离婚协议。
核心内容只有一条:位于市中心的那套房产,因首付全部由我个人婚前财产支付,且有明确银行流水证明,产权归我个人所有。考虑到婚姻存续期间周浩或许存在的微薄“贡献”,我自愿放弃向他追讨这几年他从我这里获得的生活开销和物质享受的补偿,前提是——他净身出户。
除此之外,王律师还以我的名义,分别向周浩、我婆婆,以及大伯哥周强,草拟了三份措辞严厉的律师函。
律师函明确指出,他们在公寓大楼的寻衅滋事行为,已经严重侵犯了我的合法权益,对我造成了精神损害。
要求他们,在收到函件后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正式道歉。
否则,我将保留所有证据,正式向法院提起诉讼,追究他们的法律责任。
当天下午,三份印着律所鲜红公章的快递,通过最快的同城急送,分别送到了周浩、婆婆和大伯哥的手里。
我不知道他们收到律师函时是什么表情。
但我知道,当周浩拆开那个厚厚的快递文件袋,看到最上面那份白纸黑字的《离婚协议书》,和他名字后面跟着的“净身出户”四个大字时,他一定会感到一种发自灵魂深处的恐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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